阿拉善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1名急需紧缺人才
时间:2022-03-11 浏览量: 1773人
为进一步加强阿盟疾控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盟直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批复》(阿人才办字〔2022〕2号),阿盟疾控中心拟面向社会占编引进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医学实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应用化学等本科学历和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病原生物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影像与核医学;内科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研究生学历急需紧缺人才11人。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双向选择、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不限户籍,公开占编引进引进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医学实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应用化学等本科学历和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病原生物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影像与核医学;内科学、分析化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研究生学历急需紧缺人才11人,具体聘用岗位及人数以《阿盟疾控中心人才引进岗位表》为准。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引才岗位表》。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具备与引才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出生年、月、日起止时间以引才简章发布时间为准);9.已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0.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在读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可以报考参加人才引进,但必须由在读学校出具在读学习和当年毕业证明,如无法按期毕业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其聘用资格。1.阿拉善盟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2.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4.在读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在读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6.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http://115.28.230.52:8029/html/default.html)。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 日8:30--- 3月17日下午18:00(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报名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报名时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要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用证件一致。(2)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使用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引才阶段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引才聘用的,责任自负。(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最高学历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起始至最高学历)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4)各岗位应聘人员数未达到引才计划数的,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空缺岗位。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自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后1天完成。2.《引才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3.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2022年在读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在读学校出具在读学习和当年毕业证明。6、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1.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通知。2.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考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3.政策加分: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5分)。4.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初步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报盟卫生健康委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5.本次公开引才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笔试成绩公布后对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不足3:1的上线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2.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等有关要求,于资格复审前3日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公告。复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审核通过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范围的人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前公布。同一岗位引才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组织加试,加试以专业测试形式进行,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5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2.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体检在引才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须在体检公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和个人档案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引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若被考察人员在20日内未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况出现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阿盟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下列人员不得聘用: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因以上情况或自愿放弃等出现岗位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工作服务协议(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期);新引进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终止其服务协议。(一)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引才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纪律。(二)引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者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三)引才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对引才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引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引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参与作弊的;(五)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六)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应聘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盟纪委监委驻盟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483-8347709简章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0483-2289007、2289002、2289001咨询及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一)报考人员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