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服务水平,市住建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为局属事业单位补充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设置4个比选岗位(6名工作人员)。其中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比选岗位1个(1名工作人员),赤峰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比选岗位1个(1名工作人员),赤峰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比选岗位2个(4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比选范围
赤峰市各旗县区及以下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比选条件
(一)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5年9月1日(不含);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能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内(含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频繁调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情形的;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8、入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的情形。
四、比选程序
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比选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00至9月4日17:00。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2: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和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者需下载并据实填写《2025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比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核减比选计划数。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等有关信息,将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进行公布。报考者需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养、文稿写作能力等。笔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数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有关材料复印件;
7、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8、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任免职文件复印件(无任职不需提供);
9、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10、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各相关单位对所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核实,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须加盖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时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拨打本人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面试
资格复审结果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需根据报名网站公告提示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比选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将组织加试。考察环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市住建局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上公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考人员,取消比选资格。体检过程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七)确定人选
市住建局党组听取考察组有关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等,经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
(八)公示
对拟比选调动人选名单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及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比选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参照事业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取消比选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宜
1、本次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3、在竞争性比选期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比选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4、本次比选工作由市住建局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6-5868999 0471-5186976
监督电话:0476-589002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
1、2025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5年度市住建局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