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内蒙古警察学院2026年度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的公告

时间:2026-08-14   浏览量: 1000

各位考生:

内蒙古警察学院2026年度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招聘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8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书》交费成功考生登录报名网站(www.bfrsks.com/nmgjcxy)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

   )需要携带的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提供专科、本科等所有学习阶段证书、备案表等材料

6.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如在校学习时间与服役时间存在交叉重叠情况,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在校期间培养方案、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人员属于在职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资格复审通知书》中的组别分组列队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凭证。

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2)并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邮箱nmjyrczp@126.com未按要求发送《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时间为2026年821日,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8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和《体能测评表》。体测具体时间及分组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地点

内蒙古警察学院新城校区兴安北路11号)。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2.《体能测评通知书》(一式二份)。

3.《体能测评表》。

     (四)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3个项目。测评标准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测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1000米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1次。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应测项目测评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不组织复测、补测。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体能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在《体能测评通知书》上盖章。对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须在现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在裁判组、监督员和同组考生等共同监督下进行复核研判,离场后再提出的不予受理。

2.放弃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填写《放弃体能测评声明》(附件)并将《放弃体能测评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nmjyrczp@126.com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或在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继续进行体能测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考生请勿将个人信息、考试信息等透露给任何机构和个人,如考生个人信息和权益受到侵害,请保存好有关证据,及时向学院和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特此公告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内蒙古警察学院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