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
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建安集团”)是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循环经济产业、建筑安装工程及供应链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牢固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勤勉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体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附件1:《岗位表》中的要求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聘用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考试由第三方人力机构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工勤岗无笔试。招聘公告在巴彦淖尔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建安集团微信公众号、第三方人力机构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9:00—6月2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应将附件2《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证书、本人无犯罪证明等材料发送至邮箱nmgzcyy@163.com(邮件标题请填写为“姓名+报名岗位”)。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笔试
1.笔试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将根据实际人数情况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安排:详见后续公告和《笔试准考证》。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录用资格。
5.笔试结束后,所有岗位统一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方可参与后续排名筛选。各招聘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取前三名进入下一环节,末尾名次出现同分人员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无笔试环节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岗位若无成绩达到60分合格线的考生,该招聘岗位直接予以核销。
(五)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④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证书;
⑤本人无犯罪证明。
3.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4.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顺序抽签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录用资格。
2.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3:1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原则上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达标人员的岗位予以核销。
5.工勤类岗位由公司直接组织面试,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有3名及以上人员参加面试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者不足3人的,面试成绩须超过同一套面试题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可以进入体检环节。工勤类岗位面试成绩1年内有效,如1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储备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6.设有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7.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在第三方人力机构网站进行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各岗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且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察合格人员需到指定体检机构(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因资格取消、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一人进行体检,原则上递补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建安集团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以及到相关单位开具个人征信报告。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凡是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报考人员,经内蒙古建安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巴彦淖尔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建安集团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服务机构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岗位所在公司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新招录人员统一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依法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2.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考生应服从内蒙古建安集团岗位调剂。
2.笔试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否则答题无效;面试时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对不按照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建安集团公众号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平台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4、0478-89277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