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就业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面向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的公告
(60人)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人社办发[2021]49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敖汉旗就业服务中心决定继续面向全旗招募30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参加人才储备,30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人才储备、就业见习选拔对象 人才储备原则上为2020年以后(含2020年)毕业派遣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或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原则为敖汉旗户籍的,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为2021年应届毕业派遣到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原则为敖汉旗户籍的,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申请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的企业 赤峰市敖汉旗依法注册成立2年、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能长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具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三、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的待遇 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各级财政给每名毕业生每月700元补贴,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人才储备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人才证书,并按规定享受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生相应待遇。 就业见习期限为6个月。见习期内由各级财政,对就业基地见习的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也应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四、申请参加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程序 (一)申请成为人才储备、就业见习单位。有意参加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的单位需提供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7月20日―7月25日(工作日)到敖汉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18号窗口报名。 (二)下达计划。敖汉旗就业服务中心对所有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情况及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后,确定人才储备、就业见习单位,并下达人才储备和就业见习计划。在中国敖汉网公布。 (三)报名办法。2021年8月1日上午举办“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就业见习小型招聘会”要求所有提出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申请的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均参加招聘会。有意向参加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敖汉旗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申请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人才储备、就业见习单位在招聘会上进行双向选择。 (四)签协议书。高校毕业生与储备、见习单位在招聘会上双向洽谈成功后,单位将拟储备、见习人员名单、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敖汉旗就业服务中心,敖汉旗就业服务中心根据下达的储备、见习计划审核确定人员,与毕业生、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五、联系方式: 敖汉旗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红丽 蔡丽华
联系电话:0476-432027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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