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赤峰市艺术剧院(赤峰市乌兰牧骑)2023年度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赤峰市艺术剧院(赤峰市乌兰牧骑)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声乐演员(民族唱法方向)3名、舞蹈编导1名、作曲1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8日(不含)至2005年12月18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赤峰市艺术剧院(赤峰市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本公告和《岗位计划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不含)之前。
2.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及审核、专业技能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规定时间外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领取准考证。
3.报名地点: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松山区大明街10号)
4.报名费用: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要求完整、如实报送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公务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人员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服务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或所在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及专业方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的《考生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6)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服务期;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须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与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8.《岗位计划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9.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开考比例设置为1:3,考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1.专业技能考试科目: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专业技能考试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专业能力、基本素质、表演技能、表演创作能力、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气质等,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70分及以下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
(1)声乐演员(民歌唱法)
①个人演唱2首声乐作品(其中一首为民族歌剧片段,时限10分钟以内完成)
②视唱部分(五线谱,时限2分钟以内完成)
③一专多能(器乐演奏、主持、舞蹈、小品等非本专业舞台表演形式任何一项进行展示,时限3分钟以内完成)
备注:考试所需的音乐伴奏、服装、道具、乐器等须由应聘人员自备,考生如需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请报名时注明,考试当天只允许考生以及钢琴伴奏进入考试场地,无关人士不得入场。
(2)舞蹈编导
①命题作品创编(根据命题创编舞蹈表演并阐述创作理念,时限10分钟以内完成)
②基本功展示(跳、转、翻,时限3分钟以内完成)
③即兴创编表演(根据音乐进行舞蹈编导创作展示,时限3分钟以内完成)
(3)作曲
①为指定旋律配器(交响乐双管编制或民族管弦乐编制选择其一,时限120分钟以内完成)
②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进行创作,并对作品创作进行理论阐述,时限90分钟以内完成)
备注:由考试工作组提供总谱纸、铅笔、橡皮、尺子。
(三)成绩公布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官网公布。达到最低分数以上的人选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声乐演员岗位如果成绩相同的,以个人演唱声乐作品成绩高低排序;舞蹈编导岗位如果成绩相同的,以命题作品编创成绩高低排序;作曲岗位如果成绩相同的,以指定旋律配器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官网上及时发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0476-8333391
本公告由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