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沙尔沁片区幼儿教育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要求,现决定为沙尔沁镇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为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沙尔沁镇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8名,岗位设置请阅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沙尔沁镇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需要;
7.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0日(不含)至2005年7月20日(含)期间出生;
8.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符合《招聘岗位表》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关要求;
9.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 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09:00— 7月27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24: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即默认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④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⑤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⑥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⑦相关证书:须详细填写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及专业。
⑧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不予审查通过。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4.笔试开考比例(报考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详见《招聘岗位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沙尔沁镇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一)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考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
(三)教师岗、体育教师岗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财务(会计)岗、财务(出纳)岗以及医护(营养师)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教师岗、体育教师岗独立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讲课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财务(会计)岗、财务(出纳)岗以及医护(营养师)岗面试10分钟/人,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二)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示。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进行测评,体检费考生自理。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审核无误后备案。
(四)报考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7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考人员需书面向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沙尔沁镇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5日。未经允许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对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报考人员到沙尔沁镇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呼和浩特市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标准上浮15%左右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即默认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十二、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71—5186945 0471—8127801
监督电话:0471—812771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1-5186945 0471-5186944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沙尔沁镇
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