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自治区唯一以土地类投资开发为主营业务的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经营土地整治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等业务,拥有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多项资质,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土地资源价值和综合利用效率提升、促进存量土地有效盘活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按照上级关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决策部署,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增强谋创新抓创新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深刻认识推进科技创新和加大研发投入的重大意义和迫切需求,把科技创新作为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战略支撑。结合工作实际,筹备组建内蒙古金土自然资源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将涵盖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领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内蒙古金土自然资源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总经理)1名。
一、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公司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国内外相关市场、行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管理目标,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同类岗位上取得过优良的工作业绩。
(四)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任职资格(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二、选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地点
(一)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2.搭建公司架构体系、组织编制相关制度、流程和规范。
3.全面负责自然资源研究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统筹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全要素的科学研究和科研发展模式,根据集团公司及各出资企业的实体版块,针对性提出研究服务和试验发展计划,将科研成果转化利用至实体板块,落实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目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按季度、年度进行考核。
4.制定团队发展计划,进行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培训和培养技术骨干。
5.负责科学研究、成果转化项目及日常运营的质量和安全,对项目的质量验收结果全权负责。
5.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年度考核。
6.牵头编写项目总结,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对接与协调。
7.根据公司业务范围对目标市场进行研究选择与开发,组织制定公司市场拓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8.负责涉外工作的沟通和联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任职条件
1.环境工程、地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其他专业。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行政事业或国企科研单位工作经历,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5年及以上土壤、水文、环境等相关研究和检测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科研管理、科研项目拓展工作经历,熟悉水文、土地、环保、环境修复、信息化等相关业务知识,具有相关科研院校资源及社会资源,具备良好的管理与研究分析能力,能独立牵头完成检测分析、自然资源及环保领域相关技术研发及风险事件处置工作。
5.拥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和咨询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规划师等证书的优先考虑。
6.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国有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三)工作地点
呼和浩特市
三、选聘管理
职业经理人实行契约化管理,自任职之日起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约定内容和职业经理人相关制度进行管理。薪酬按照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补贴、超额利润激励收入组成,具体薪酬发放按照考核结果及相关规定兑现。
四、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人选确定与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20天),根据实际若需要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http://www.bfrsks.com/)
4.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 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提示步骤进行下一步,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4)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考生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资格。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2.参加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考生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
(7)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
(8)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1500字左右);
(9)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会同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委托专门医疗机构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组织考察
对考察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审核人事档案,并全面了解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从业、遵纪守法、个人信用情况以及对个人提供的家庭财产状况和收入来源情况进行核实。
(七)人选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提出拟聘建议人选,经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面试和考察认为考察人选与应聘岗位不相适应的,可以取消岗位。
(八)决定任命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由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被录用,即刻解除劳动合同和聘用关系。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司法》第146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严重失职,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8.报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选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发布相关公告,请随时关注。请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并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对选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选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选聘资格。
(五)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选聘有最终解释权。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