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公开选拔内蒙古多力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领导岗位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通知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5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101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面试时间:5月16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802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公开选拔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5.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注明单位性质、工作岗位、职务职级、是否在编在岗或者正式职工。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7.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注明入党时间。
特别说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该岗位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依次递补。考生所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须保持畅通,因电话沟通不畅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4.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四、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前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青城码”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确到小时。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来(返)呼人员(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还须持有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不少于24小时)的;
(2)“青城码”非绿码的;
(3)2022年4月18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 2022年5月2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
(5)2022年5月2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2022年5月9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3.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健康监测7天内的考生,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我区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区,非必要不出所在盟市。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和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不少于24小时)备查。
(四)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咨询电话:0471-6328610
0471-6328720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