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青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详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41名,招聘社区工作者后备库储备人员300名(即每个社区平均储备5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能长期从事社区工作。
3.具有青山区户籍,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4年5月31日之前,1982年5月31之后出生)的居民。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者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其中自治区、包头市选聘到青山区服务满一年且符合参选条件的各类“项目人员”和自治区“草原英才”、包头市“鹿城英才”、区委组织部“党工”,不受户籍限制。
4.一般应当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同等条件下,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及居民志愿者优先;自治区、包头市选聘到青山区服务满一年且符合参选条件的各类“项目人员”和自治区“草原英才”、包头市“鹿城英才”、区委组织部“党工”、“青鸟归巢”计划大学生优先;近三年毕业于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优先;以本人身份领办成立民生类社会组织或社工机构的优先;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青山区已劝退、辞退、罢免或开除的社区工作者;近三年青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中上岗后辞职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4.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人员;
5.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人员;
6.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人员;
7.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8.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10.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再审、录取及公示的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9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3.报名地点:居住地所在青山区各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后附各街镇地址、咨询电话、微信公众号)。
4.相关要求:
(1)报名必须由本人现场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2)需提前从“青山人青山事”、“青山民政视觉”及各街镇微信公众平台下载并填写《青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提交材料:
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服务基层项目证书、退伍军人证书,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各街镇存档;
②报名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初审各街镇组成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专项工作组,现场对参考资格予以审核,资格初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当场公布。考生开考2天前到报考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提前给各位考生致电通知)。
(三)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测试内容为思想理论及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实用公文写作、社区工作案例分析三部分。笔试结束后,以各街镇考生笔试成绩为依据,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另行发布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公示:“青山民政视觉”微信公众平台及报考街镇微信公众平台及公示栏
(四)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五)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以各街镇核定招聘人数单独核算补充空缺岗位。
(六)资格再审和递补面试结束后,对进入资格再审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牵头,统一征求纪委监委、法检、信访、公安、农牧等15家部门意见。资格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等额确定进入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录取及公示经街镇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对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及进入后备库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39号)及《青山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套转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0〕18号)文件要求,执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管理的岗位等级工资制度,报酬平均3100元/月左右(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
(二)管理。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包府办发〔2020〕40号)及《青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府办发〔2020〕19号)文件要求,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留用。正式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青山民政视觉”微信公众平台及报考街镇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2.对聘用社区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手写签名的《青山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笔试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考试资格。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笔试的,后果由笔试人员承担。
4.考生进入考场时,需出示“行程卡”、“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扫“场所码”后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37.3℃的面试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笔试的条件,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考试;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等传染病感染的,不得参加笔试,直接隔离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理。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6.考生进入考点前要保持1米线距离,考试结束后,依次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安排,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处罚。
(说明:“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青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