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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公告

时间:2022-01-13   浏览量: 1909人

为充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力量,提高新区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为确保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岗位共计52个岗位66人。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扎实,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沟通表达能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至专科文化程度,具体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具体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3.有工作单位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4.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等条件以具体岗位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和解除执行未满三年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现役军人;

3.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在此前的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或失信行为的;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www.nmgysyc.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120元;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一 1月21日17:00(5天)。每名报名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审查通过;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一1月22日17:00(6天)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得再报名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报名完成后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缴费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可免交报名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年检动态页、连同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完毕后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名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3.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名费,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名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人员,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加试

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1(不含5:1)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报名岗位不足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 加试准考证的打印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加试公告,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加试

(一)加试时长为上午9:30-12:00;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二)本次招聘加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需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加试时间地点: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四)加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五)加试成绩公布:加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笔试、面试前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资格复审所须材料

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高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2张;有工作单位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考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账号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三)对资格复审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笔试分数相同情况下,学历层次较高人员优先递补。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三)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时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小于该岗位拟录用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组考官考评下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七、体检与考核

(一)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成绩也相同的,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最终人选由新区管委会研究确定。

(三)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提交申请,同意后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被考核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合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二)按照《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薪酬待遇执行。


十、其他

(一)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定《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对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政策咨询电话: 0471-3595021

技术咨询电话:18547173303

监督举报电话:0471-7388008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