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医学院工作需求,按照《包头医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包医院发【2020】55号文件要求,我校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竞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业务、团队协作的精神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与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包头医学院2021年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填写《包头医学院2021年度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
3.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包头医学院行政楼四楼人事处412办公室;
4.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需携带《包头医学院2021年度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佐证材料;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要求,则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考核
1.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到包头医学院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问题时间为8分钟。
(三)公示
面试考核成绩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包头医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由于本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学校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7166009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