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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政协、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21-12-08   浏览量: 1343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市政协、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选调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人。其中,市政协所属事业单位选调6人,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0人,具体情况见《2021年巴彦淖尔市政协、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市政协所属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相当职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

  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相当职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9年12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3.工作转正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或工作经历。

  5.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7.现任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或管理七级(专业技术中级)以下岗位,且为干部身份。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人员或存在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根据报考岗位下载《巴彦淖尔市政协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留存备用。

  2.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00至12月16日18:00,报考者需要在此时间段内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选调单位电子邮箱。市政协电子邮箱:646814073@qq.com;市纪委监委电子邮箱:jwzzb5406@126.com。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5.报考者要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以来的详细经历,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或服务单位要填写详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7.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选调资格或相应纪律处分。

  8.报考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市政协、纪委监委按岗位分别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和短信反馈报考者。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提供和完善资料信息的基础上再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选调机关党委(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编办同意后,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减少或取消的选调岗位名额,转移至报名人数较多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选调条件,经与本人协商同意后,转移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选调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6日24:00,登录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时限为180分钟。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时间

  定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00。

  (三)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巴彦淖尔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请报考者关注相关公告。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1的岗位,原则上视情况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调机关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首页和本人页(科级干部还需提供最新备案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有关材料;事业人员需提供《事业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审批录用文件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一)面试开考比例为3:1,最低不低于2:1,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选调机关党委(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同意后,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由选调机关组织,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选调机关组织实施,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进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匹配度。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政治上不合格的,直接“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被考察人员不符合报名或选调岗位应当具备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选调机关确定并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公示

  选调机关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等,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选调机关研究同意,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二)岗位考察

  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安排为期3个月的岗位考察期(考察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岗位考察合格的,由选调机关报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在公开选调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机关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生活居住地及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选调工作作出调整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

  本简章由选调机关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8-8655027、8655045(市政协)

  0478-8655414、8655401(市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478-8765065(市政协)

  0478-8655883(市纪委监委)

  咨询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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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巴彦淖尔市政协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巴彦淖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