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动态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 1825人

各位考生:

根据《招聘简章》要求,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属地疫情指挥部批准,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试环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查询笔试成绩时显示进入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反恐怖和特巡警训练基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保全街)。考生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工作将严格控制人员数量,表中的编号指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编号分布情况表),考生查询本人的编号,此编号为随机排列,不代表笔试成绩排名,请各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参加资格复审,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的需在室外等待,个人应做好保暖防护。

image.png

(四)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考生本人复审时间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及彩印健康码纸质版各1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考生请于11月26日9:00至12月4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3.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各1份;注: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学校院系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被聘用后不能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将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者需自行准备承诺书,承诺如因参加本次招聘工作引发的劳动纠纷等问题产生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因材料不齐或造假等原因产生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由于审核场地为体育馆,地面为木地板材质,请各位考生穿运动鞋参加资格复审。

3.截止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资格,不予补审。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未携带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及彩印健康码纸质版的考生不得入场。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禁止参加,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禁止参加。

二、资格复审递补

(一)递补原则及人员范围

各岗位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时,等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进入递补,如出现岗位递补人员不足时,仅保留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体能测试。

(二)资格复审递补时间

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递补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资格复审递补环节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视为主动放弃资格,不予补审。

2.本次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均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成员与具备递补资格考生联系,由于办公电话仅支持本地通话,工作人员将使用个人手机与异地考生联系,请各位考生时刻关注。

3.本次递补工作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收费以及其他索要财物的内容,请各位考生保持警惕,认真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考试成绩、准考证号等),以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有索取财物等诈骗行为,请保留证据报案,相关部门将依法惩处。

4.其他要求与资格复审相关要求一致。

三、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0日,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时当场领取)。

注:《体能测试通知单》仅考生持1份,请各位考生认真保管。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1.男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2.女子组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4″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标准≤4′20″。

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长跑项目只一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须佩戴口罩,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及《体能测试通知单》,并出示本人体能测试前48小时内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及彩印健康码纸质版各1份。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禁止参加,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禁止参加。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能测试工作将严格控制人员数量,请各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参加体能测试,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的需在室外等待,个人应做好保暖防护。

3.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考生承担。

4.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不予补测。

5.体能测试环节全程在市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开展,请各位考生保持警惕,不要轻信谣言,如发现以体能测试为由索取财物等情况,请立即报案,相关部门将依法惩处。

四、体能测试递补

(一)递补原则及人员范围

各岗位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时,等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进入递补,如出现岗位递补人员不足时,仅保留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体能测试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二)递补程序

具备递补资格考生仍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等额递补后,统一进行体能测试(仅一次)。

本次体能测试递补环节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体能测试,视为主动放弃资格,不予补审。

(三)相关要求

本次递补环节中的要求与上述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递补、体能测试环节要求一致,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五、面试

考生体能测试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请考生认真保管,并按照通知单相关要求执行。其他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编号分布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