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动态

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23-02-24   浏览量: 1698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工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附件:(点击查看岗位表)

1《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

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二、人员管理

本次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报名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病史;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次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学历、专业、其他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8.现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含旗县区);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址:http://www.nmgkwzx.com/)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2023 年3月1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即《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或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   

4.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3月2日12:00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历、岗位、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471-3298231)。


(三)报名结果确认

1.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缴费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2023年3月2日17: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费为70元。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额退费。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如需退费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请考生登录网站首页点击“表格下载”找到相应表格自行下载打印),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回民区公园东路191号市检验检测中心3楼综合科进行审核确认(不可由他人代办),考生自行选择是否退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影响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日期确认退费的考生不减免报考费。

3.呼和浩特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回民区公园东路191号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3楼综合科进行审核确认(不可由他人代办),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交低保、贫困家庭退费材料,未提交的不影响其成绩及最终录用结果,未按规定日期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再予以办理退费。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经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审核通过后,对符合退费政策的由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对于笔试缺考、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 :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报名网站及时公布因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且取消原计划招聘的岗位,该岗位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名费用由原渠道退回。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成功的人员随时关注并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nmgkwzx.com/)进行笔试准考证的打印。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上发布的公告。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报名网站(http://www.nmgkwzx.com/)上公布。

(3)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A、《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B、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C、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D、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E、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2、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5、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计划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和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1、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由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址: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进入聘用环节,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计划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十四、招聘人才相关待遇及要求

1.聘用。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拟按以下方式核算: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300元、岗位工资,同时建立绩效考评激励机制,考评合格绩效工资逐年增加。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建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试用期期间只支付基本工资。


十五、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址:http://www.nmgkwzx.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3.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1-329823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298230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58987(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报名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