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是消防救援力量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以及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的现实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3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二、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愿加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身体条件》执行;
6.学历要求:高中、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4年6月28日(不含)至2005年6月28日(含);
8.身高要求:165CM及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退役军人及退役消防救援人员;
2.持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资格证;
3.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有1年以上驾龄;
4.摄影、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等专业或有过相关工作经验者;
5.具有计算机类、汽修类、电工类、水暖工类相关工作经验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09:00—7月7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8日24: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③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④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⑤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信息登记表》;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即招录岗位数与报名考生数达到1:3的比例方开考。经过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决定,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采用上机考试。
3.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计划数与进入体能环节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招录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体能测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⑤退役军人及退役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⑥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⑦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⑧个人征信报告
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5.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出现递补的直接进行递补工作。
(五)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进行体能测评。
1.时间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2.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3.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必选)②10米×4往返跑(必选)③俯卧撑或单杠引体向上(二选一)④原地跳高或立定跳远(二选一)。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体能测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5*30%。
5.有关要求
①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体能测试通知单》进入考点。
②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③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④体能测试合格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及报名网站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理论知识的答辩能力,权重占考核总成绩的30%。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5×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依次以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所有进入体检的考试人员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本次招录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须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凡是通过体检与考察的考生,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报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2.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四)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含体能、体检)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工资薪酬由岗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合计工资3800元/月(包括个人保险部分),后续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晋级而增长。所有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遵循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晋级以及优胜劣汰。
(三)岗位职责: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 (上二休一),与消防指战员共同从事劳动、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四)单位提供食宿,享有消防救援人员相应的荣誉待遇。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报考人员考试诚信要求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录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三)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1804836119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领导小组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