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
二、补充招聘人数及范围
(一)补充招聘数量:本次补充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
(二)补充人员范围:参加2021年5月22日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总成绩40分及以上者。
三、补充招聘原则
(一)补充招聘按《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补充招聘应当符合《招聘简章》和补充岗位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补充招聘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四)补充招聘岗位资格初审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2021年4月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五)岗位选报只进行一次。未参加补充招聘、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岗位、选报岗位失败等情况的视为放弃补充招聘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补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充招聘资格。
(六)选报结束后已完成岗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参加岗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岗位视为放弃补充招聘资格。
四、补录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17:00。
(二)资格复审
1.选报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参加2021年5月22日上半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补充招聘面试工作开始前,有机会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5.请参加补录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所有岗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传统方式教学试讲,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参加面试人员按指定题目(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进行,时间15分钟;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参加2021年5月22日上半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补充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电话通知。
2.拟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及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招聘。
报名咨询电话:0471-6653047
监督举报电话:0471-6653022(内蒙古医科大学)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电话受理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