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发〔2016〕146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 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精神,为切实解决我旗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根据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要,公安局计划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普通岗位15名、蒙汉兼通岗位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户籍条件:具有苏尼特左旗户籍(2021年1月1日之前取得苏尼特左旗户籍)。
4.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5.身高条件:168cm及以上。
6.性别条件:男性。
7.学历条件:具有国民序列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
8.专业条件:不限专业。
9.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10.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体重为健康标准。
11.同等条件下(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人员和先进个人、在职人民警察的配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排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毕业生)。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2020年公开招聘已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留置看护岗位)。
6.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有吸毒史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辞退解聘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苏尼特左旗公安局依据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招聘简章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苏尼特左旗公安局一楼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照片。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退役士兵须完整填写高中及服役经历。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
(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一式两份(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退役士兵应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8)另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照片4张。
(9)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4.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可将岗位调整至其他岗位。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专业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3.笔试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蒙古文和国家通用文字两种试卷,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文字试卷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试卷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均可递补一次。
5.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总成绩在平安苏尼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对照报名时年龄标准实施,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原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运动的人员,以及处于妊娠期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普通岗位人员面试可用蒙古语面试,也可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须在报名时选择),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在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未达到平均成绩人员,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具有聘用资格。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多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条件确定的,采取加试方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平安苏尼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苏尼特左旗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通过可申请复检一次。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范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公安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
(八)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苏尼特左旗微平台、平安苏尼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带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苏尼特左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021〕第11号公告的要求执行,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请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进行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由旗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苏尼特左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252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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