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鄂托克旗消防工作实际,经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全旗公开招募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募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
本次招募工作,由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招募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及消防文员,共计划招募88人,其中具体工作地点及岗位情况:
乌兰镇共计11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人,消防车驾驶员2人,消防文员7人(防火文员6个、会计1个);
棋盘井镇共计42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6名,消防车驾驶员8人,消防文员8人(防火文员7个、会计1个);
蒙西镇共计35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6名,消防车驾驶员3人,消防文员6人(防火文员5个、会计1个);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鄂托克旗户籍,或鄂托克旗常住人员(由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开具居住证明),户籍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鄂托克旗户籍招录人员数量未达到招录需求时,剩余岗位面向鄂尔多斯市户籍人员进行补充招录,其他条件不变。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达到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1),且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转军人和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且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照,具有2年以上驾龄。
(五)报考防火文员岗位的年龄为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六)报考会计岗位的年龄为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毕业(会计硕士,会计(学),审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等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企业财务管理,电脑与财会,税务会计,建设投资与审计,工程财务管理,建筑财务会计,营销与会计,经济管理(含会计电算化),企业会计与税务,涉外会计)。
(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八)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传染性疾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政策性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在岗位测试成绩加权后加对应分数,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1、内蒙古自治区四大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岗位测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在岗位测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3、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2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岗位测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4、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证书及以上人员在岗位测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5、报考会计岗位考生持有财政部门注册的助理会计师证书及以上人员在岗位测试成绩加权后加2分;
五、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车驾驶员的工休制度按照“三班轮转”模式执行,统一根据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安排,每班人员工休采取执勤十四天、休息七天,以三班轮换的形式进行。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2、消防文员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按照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发布的作息时间执行。
(二)薪金构成
此次招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车驾驶员和消防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首次合同一签三年。薪酬制度比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政策性补贴构成。
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层级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2150元/月;层级工资分别为:五级300元/月,四级600元/月,三级900元/月,二级1200元/月,一级1500元/月。
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应绩效工资分别为优秀1200元/月、称职1000元/月、基本称职800元/月,不称职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政策性补贴:每人每月1132元。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旗本级财政保障,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通过体检录用后需岗前培训2个月,培训期间工资2000元/月,不定级,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定级为五级,驾驶员直接定级为四级,岗位等级及晋升年限详见附件5。
(三)食宿及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伙食和服装相关费用支出,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承担。
六、招募流程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岗位考试(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体能测试/消防车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核/消防文员进行笔试考核)、资格复审、面试、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体检、岗前培训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募信息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目(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募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报名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上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考生本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募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a.鄂托克旗户籍考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8:30至2021年8月25日下午17: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8:30至2021年8月26日下午15:30。截止2021年8月30日下午17:30,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报名人数和开考比例核减将剩余岗位面向鄂尔多斯市户籍人员补充招录,取消开考岗位报名人员可在补充招录报名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名。
b.补充招录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8:30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17: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8:30至2021年8月31日下午17:30。
报名咨询电话:0477-6287106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77-6218833
2.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募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检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募单位联系修改)。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两个以上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信息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岗位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入场时上交)、《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入场时上交)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
按照《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要在考前签订《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承诺书》(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40分。测试结束后按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人选。如单项多人达到满分以上成绩,按照项目的分类,依据耗时短、距离长、数量多等原则进行排名。测试分组由现场抽签决定,全程录像拍摄,当场公布成绩。
2、消防车驾驶员/驾驶技能考核
消防车驾驶员技能考核项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科目一考试方式为计算机考试,机试成绩低于90分者取消报考资格;科目二、科目三包括:倒库、侧位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项目。考核拟聘请驾校专业人员在专业考试场地进行,考核细则由考官现场宣布,考核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即取消报考资格,当场公布成绩。
3、消防文职/笔试考核
消防文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国家通用语言作答,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者进行加分计算后公布考生岗位成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车驾驶员按照岗位成绩(加分后)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消防文员按照岗位成绩(加分后)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岗位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不上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报考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压缩招聘名额并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和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2、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体检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不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考试相关信息,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
成绩计算:
1、岗位成绩:
专职消防员:岗位成绩=体能考核成绩+政策性加分;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成绩=(驾驶技能考核科目一、二、三成绩)×60%+政策性加分;
消防文员:岗位成绩=笔试考核成绩×60%+政策性加分
2、总成绩=岗位成绩+(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心理测试
拟录取人员公示完毕后,将统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试时间为30分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予以淘汰。
(七)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募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募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
(八)体格检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4)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九)岗前培训公示录用
1、岗前培训
经考核合格人员培训期2个月。培训期内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封闭式的集中培训,消防驾驶员和消防文员参加课程集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期结束,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即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
2、公示
根据岗位,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岗前培训实习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3天。
3、录用
招募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条件及弃权人员,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按照各项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募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托克旗政府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五)监督举报电话:0477-8599631
(六)本公告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