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动态

镶黄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21-08-10   浏览量: 1352人

根据全旗教育系统人员需求情况,为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经旗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保教人员15人。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专业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为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毕业生,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有普通话证书且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三)应聘人员应具有锡盟户籍,并于2021年7月1日前办理入籍手续。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

在镶黄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配偶为镶黄旗户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镶黄旗在编在册职工配偶不受户籍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过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镶黄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为5天(2021年8月6日至8月1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旗教育局牵头,成员单位协助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镶黄旗教育局办公楼三楼302办公室。

2)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一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或有效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服务期满六类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为镶黄旗户籍报考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1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子女和孤儿(应出具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考务费、体检费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旗教育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审核,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3.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将通过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试有关事宜。如因未及时接收信息、接听电话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三)考试

1.本次考试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招聘人员最终成绩必须达到全场考生的平均值以上。

2.本次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培训班。

3.保教岗位人员面试根据幼儿课堂教学实际需要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满分100分。报考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前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功。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如该岗位考生成绩相同,对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依照加试成绩择高分者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旗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在核实报考人员原始学历档案之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2.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镶黄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旗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

(六)报到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由旗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按本方案及招聘简章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聘用人员实行定额工资,按全旗公益性岗位工资统一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工资待遇从上岗之日起发放,以后年份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幅比例增长。

按照企业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最低基数缴纳,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各自承担。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旗教育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每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未及时报到到岗,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此次考试后,如有人员离职,则按照此次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不再另行组织测试。

、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9—6222032(旗教育局)

举报电话:15249551567 (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镶黄旗教育局       

          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镶黄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