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2024年秋季赴外招才引智考试报名公告》规定,现将体检、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20日选择任意一天
(二)体检医院:北方医院体检医院 (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门诊楼西侧新楼(体检中心与透析中心)一楼体检中心)。
(三)参加体检时考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黑色中性笔1支。体检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体检费用考生自行现场支付。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若考生处于妊娠期请提前联系人事科并如实告知。
(六)本次体检工作实行“体检结果互认”制度。考生于2024年5月29日—2024年11月28日期间已参加过其他批次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的,人事科应当认可其结果,避免考生重复体检。考生应提前联系招聘单位告知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补检要求。
(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事宜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委托考察、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医院党组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 1 次。
(二)报考人员在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书面向人事科提出申请,人事科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人事科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0472-4114081(工作日)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