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内蒙古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选聘业务部负责人(部长)公告

时间:2024-11-07   浏览量: 1873人

内蒙古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赛罕区金河镇环卫作业综合场站,是一家以环境卫生服务为主导,承接城市建设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市容市貌管理运营、物业管理运营、园林绿化、停车场管理运营等多种城市服务项目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内蒙古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业务部负责人(部长)1名。

一、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公司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国内外相关市场、行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管理目标,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在同类岗位上取得过优良的工作业绩。

(四)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任职资格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41031

二、选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地点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拟订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外业务咨询和业务交流。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种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3、负责制定业务目标和实施方案,保证计划的顺利开展。

4、负责市场的调研工作和业务拓展。

5、合理安排本部门各项工作。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35-40周岁;

2、本科以上学历,市场营销、商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具有3年以上相关业务领域从业经验。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能够迅速应对市场变化。

5、具有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地点

呼和浩特市

三、选聘管理

业务部负责人实行契约化管理,自任职之日起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约定内容和业务部负责人相关制度进行管理。薪酬按照公司标准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初选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人选确定与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1日,根据实际若需要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http://www.bfrsks.com/)

4.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 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提示步骤进行下一步,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4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考生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2.参加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考生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

7)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

8)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四)面试

根据需要,可以开展多轮面试,根据最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详细面试及其他事宜详见后续公告。

(五)体检

体检委托专门医疗机构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组织考察

对考察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审核人事档案,并全面了解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从业、遵纪守法、个人信用情况以及对个人提供的家庭财产状况和收入来源情况进行核实。

(七)人选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提出拟聘建议人选,经内蒙古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面试和考察认为考察人选与应聘岗位不相适应的,可以取消岗位。

(八)决定任命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由内蒙古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被录用,即刻解除劳动合同和聘用关系。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严重失职,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8.报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并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对选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选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选聘资格。

(四)内蒙古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次选聘有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内蒙古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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