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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锡林郭勒盟部分中学面向区外院校招聘教师164人公告

时间:2021-10-11   浏览量: 1404人

为提高教师招聘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公开招聘用编计划,锡林郭勒盟部分中学面向区外院校招聘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部分中学赴东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中学教师164人,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初中教师19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高中教师134人、蒙古语言文字授课高中教师11人。招聘单位简介及岗位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及内蒙古自治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5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

6.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放宽至2022年3月1日。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

8.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须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9.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办理辞职手续的特设岗位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也可报考。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含锡林郭勒盟2020、2021年度教师招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10月14日上午8:00—11:00,报名地点:就业中心1楼多功能厅二。

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10月16日上午8:00—11:00,报名地点:创梦广场108室。

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10月18日上午8:00—11:00,报名地点:新勇中心(东)201面试室。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院校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7.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当天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面试;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日语教师岗位须用日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3.三所区外院校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2021年度和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期内不得借调,对聘期内申请辞职或调出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招聘院校所在地最新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院校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盟教育局官方网站、盟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有关院校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13947955448(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 包老师)

13948790626(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 韩老师)

15164988080(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 田老师)

15164999989(锡林浩特市第一中学 司老师)

13664759000(锡林浩特市第三中学 任老师)

15048969884(二连浩特市第一中学 邢老师)

15847980399(多伦县第三中学 侯老师)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